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组织开展各级各类学校(机构)代码编制工作的通知》(教发函[2010]117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陕西省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了切实做好我院(机构)代码更新工作和2016/2017学年高等教育基层统计年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工作安排
1.进度安排(10月31日-11月09日)
10月31日 教育厅文件接收并转院领导批阅;
11月01日 更新教育统计系统;
高基报表任务分解;
确定填报方案;
11月02日-03日 召开会议,安排填报工作;
各单位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统计表;
11月04日-06日 汇总数据,录入系统;
11月07日-08日 数据校验与审核;
11月09日 导出统计报表报送教育厅。
2.我院“高等教育学校(机构)基层统计报表” (以下简称“高基表”)共需填报34张表,涉及到主要填报部门有:人事处(11张)、研究生处(11张)、教务处(9张)、继续教育学院(7张)、学生处(4张)、招生处(5张)、国有资产处(2张)、宣传部(信息中心)(2张)、图书馆(2张)、科研处(1张)、博物馆(1张)、国际合作与交流处(1张)、基建办(1张)、总务处(1张)、保卫处(1张)、基础部(1张)等,已按照填报部门进行了任务分解(具体详见附件1)。
3.高基表数据统计时间区间为: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
4. 各单位负责填报数据人员完成基础数据填报后,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于11月3日下午5点前报送院长办公室一楼。
5. 报表填报相关资料在“西美高基表联系群”(QQ群号: 425795733)群共享中下载(文件名:2016高基表填报资料)。
二、工作要求
1.高等教育统计工作是提高学院科学管理与决策水平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依法统计的思想,规范统计基础管理,扎实细致地开展统计数据填报工作,保证统计年报源头数据质量,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客观性、科学性。
2.各单位注意统计工作的时效性,必须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及时上报相关数据,以免影响后续工作。
3.各单位注意所填报表数据的保密性。
4.“高基表”填报工作已经常态化,各单位负责数据填报人员要重视历年本部门所填数据报表的存档管理工作,要建立数据档案,以便后续相关填报和查阅工作。
三、注意事项
2016年高等教育统计报表共修订基表3张,增加基表4张。我院涉及变化的主要是:高基341(教务处、研究生处)、高基511(国资处、基建处)、高基522(图书馆);新增加高基941、高基942、高基943、高基944(招生处)。详细说明见附件6。
(说明:填报单位为“平方米”的指标项保留两位小数,填报单位为“万册”的指标项保留四位小数,填报单位为“万元”的指标项保留六位小数。)
在数据填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发展规划处联系。
负责人: 王 冰 陈晓茹
电 话: 18629288031 88235948
附 件:1.西安美术学院2016年高基表统计任务分解表
2.2016年高基报表统计指标解释
3.专业目录代码
4.2016高基报表空表
5.各单位填报说明
6.2016年高基表修订说明
发展规划处
201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