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泽盛专审字[2019]014-1号
  
 
  
 西安美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准则和《基金会财务报表审计指引》审计了西安美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2018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的业务活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会计报表附注),并于2019年3月26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文号为陕泽盛审字[2019]014号。
 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及规定,西安美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编制了其2018年度工作报告。西安美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在2018年度工作报告载明了如下信息(以下简称专项信息): 
 1. 公益支出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数额  | 
    
    
     上年末净资产  | 
     0.00  | 
    
    
     本年度总支出  | 
     0.00  | 
    
    
     本年度用于公益事业的支出  | 
     0.00  | 
    
    
     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 
     0.00  | 
    
    
     行政办公支出  | 
     0.00  | 
    
    
     其他支出  | 
     0.00  | 
    
    
     本年度公益事业支出占上年末净资产的比例  | 
        | 
    
    
     本年度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占总支出的比例  | 
        | 
    
   
  
  
 西安美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成立于2018年10月18日,本报告期内无支出。
 计算公益支出比例、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比例的情况说明:无
 2. 重大公益项目收支明细表
 本报告期无重大公益项目。
 3. 重大公益项目大额支付对象
 本报告期无重大公益项目。
 4 委托理财(是指通过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投资行为)
 本报告期无委托理财业务。
 5. 投资收益
 本报告期无投资收益。
 6.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基金会的关联方
 
  
   
    关联方  | 
    与基金会的关系  | 
   
   
    西安美术学院  | 
    发起人、主要捐赠人  | 
   
  
 
 (2)基金会与关联方交易
     本报告期内无关联方交易。
 (3)基金会与关联方往来
 本报告期内无关联方往来。
 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真实、完整地编制上述专项信息是西安美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的基础上对这些专项信息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提出审核结论。
 在对西安美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2018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针对上述专项信息,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实施了询问、检查记录和文件、重新计算以及与我们审计西安美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2018年度财务报表时西安美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提供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提出审核结论提供了合理基础。
 我们认为,上述专项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编制。
 本报告仅供西安美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向民政部门报送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陕西泽盛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普通合伙) 
 中国 · 西安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